所以几乎每次这娘俩一来,她都要虎视眈眈守在一旁,唯恐自家小棉裤在长大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被人拐走了。
陆离落觉得,陆兰芷家的闺女之所以被陆万金迷住,可能是因为元羡君把陆万金打扮得过于“闪闪发光”。
不信你瞅瞅吧。
此时此刻,陆万金小朋友脖子上挂的是金光闪闪的金项圈,头上是晶光闪闪的各色宝石发冠,衣袍的料子都是亮晶晶的,就连鞋面上都镶着大大的钻石。
整个娃迎着阳光,那真是能活活闪瞎人的狗眼。
也就幸亏这孩子的皮肤雪白,眼神澄澈。这么一番夸张的打扮下来,竟丝毫不显得俗气,反而衬托得异常贵气,珠宝与人浑然一体。
仿佛他生来就该如此打扮。
元贵君对此也很无奈啊。
不知道是不是当初这孩子的名字起的有问题,又或者是他本人热衷于经商的缘故。反正陆万金从小就喜欢一切闪闪发光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钻石、各类珠宝、琉璃。
打小就喜欢抓着这些东西往身上套,穿得不合心意就要哭闹。
但若是顺了他这一点,就表现得异常乖巧,元羡君索性就随了他的意。
反正自己又不是没银子,赚那么多是干嘛的,不就是给儿子花的?
就这样,在元羡君这个当爹的有意无意的纵容之下,属于陆万金小朋友独特的“气质”就这么形成了。
更可怕的是,打扮完了陆离落也觉得好看,还特地提供了不少“亲情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