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歹徒就在旁边看着,她也不敢给儿子吃,只是让歹徒给儿子一点面包。
金晓梦以前试过这个瓶子,里面有超强的电流,开启之后,那个瓶盖会露出一个凸点,只要碰到人,就可以把人电晕。
金晓梦包里还有其他防身武器,包括钢笔枪等。
可是,歹徒非常狡猾,并没有把手提包交给她,要不然,她可以用钢笔枪对付这两个歹徒。
她的钢笔枪与其他的不一样,有两发子弹,但花费也贵,造价要一百多万一支。
“金总,你赶快签,要不然我不客气了。”胖男人拿枪对着金宇的脑袋。
金宇害怕,缩在金晓梦的怀里。
“好,我签。”金晓梦无奈地说道。
既然没有办法继续拖延时间,她就得签字了。
不过,金晓梦在后面签了两个字“晓森”,加起来就三个字“全晓森”。
她的字有点草,在签字的时候故意用了力度不一样。
这三个字看着像“金晓梦”,可实际并不是。
毕竟这是华夏字,这两个歹徒并不是华夏人,他们只是看着这三个字是金晓梦签的,又像那三个字,以为金晓梦签了。
胖男人拿到这一份合同,高兴地说道:“哈哈哈,太好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