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她靠打毛线赚钱,大部分交给家里之后她能留下一小部分,藏上十天半个月,够买一本书,也可以买个便宜的发卡。
她靠这个生活,不想将手指磨得粗糙,就在关节处缠上绷带,还被人说矫情;爱干净,每日因为沾到身上的毛絮难受,如今闲得无事,竟重新捡起来,全用来打发时间。
阿喜给她杯里续上茶,一小片玫瑰花瓣飘在水面:“小姐,先生的毛衣多得怕是一个冬天都来不及穿了。”
穆余笑笑:“多织一点,以后没机会了。”
阿喜听闻一愣,低下头没再说话。
这阵子也发生了许多事,比如付廷森和穆楠离了婚,她手上多了一枚金戒子,他们的婚礼正在准备,但穆余没怎么去关心。
她哼着歌,小腿轻轻晃荡,一下午就这么消磨过去,手里一件天蓝色毛衣收线结尾,又完成一件。
巧得很,大门推开,付廷森回来了。
她闻声看过去,见他一件军绿大衣挂在臂弯,笑着向她走过来。
穆余看得愣神恍惚,他走来的身影跟她初到榕园时的身影重叠,只是这次他站到自己身前,如今每次回家后先要一手捧着她的脸细细吻上一阵。
阿喜早已见怪不怪,低头收拾好茶杯,回屋里准备晚饭去了。
亲完手指磨磨嘴唇,问她刚才在发什么呆。
穆余笑了笑,将手里的衣服递给他:“在想这颜色适不适合你,会不会太生嫩了一些。”
付廷森放下手里的东西,伸手任由她往自己身上套,大小正合适,蓝色将他整个人衬得更加清冷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