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29日,农历腊月十一,星期五。
宜:破屋、馀事勿取、坏垣。
忌:诸事不宜。
徐大志带着邹英她们几个得力干将,跟东方酒厂和镜湖酒厂的上级部门领导们关起门来谈合资细节,这一谈就是整整一个多星期。
刚开始那会儿,徐大志代表投资集团提出的条件可苛刻了,把对面两个酒厂的领导们都听得直皱眉头。
不过谈合资合作嘛,本来就是你来我往的拉锯战,徐大志慢慢松口让步,双方终于把合作的条条款款都敲定了。
最让人意外的是,徐大志坚持要把东方酒厂新上任的王岳鸣厂长和镜湖酒厂的李德仁厂长都给换掉。这还不算完,他还指名道姓要让镜湖酒厂的工会主席李全顺调走。
不出啥意料之中,二轻局和城东乡的领导们听了都点头同意了这些要求。
等所有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双方代表郑重其事地签完字,这份协议就被送到了市里审批。
没过几天,市里就传来好消息,说这个合作方案完全可行。
更让人期待的是,市里特意邀请港资世界通投资集团的代表,等过完年正月十六那天,在兴州大酒店搞个隆重的签约仪式,到时候还要正式办理交接手续。
徐大志自然答应,说总部那边没问题,一定让老总准时出席。
这段时间可把徐大志给忙坏了,天天早出晚归的,嘴巴上都急出了好几个火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