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好吧,我帮你签好再给你。”方厌之麻利地把小桌子收到一边,自己黏了上来。
芮芙手掌按在他鼓胀的双开门上,阻止他的动作,眸光镇定地看着他,语气平静:“你如果想我留在家里不工作,可以直说,我不反对。”
一开始的一两天芮芙确实没有察觉,但后来每天都晕在床上,她都小半个月没出家门了,对某人的意图怎么会一无所觉。
但她也只是觉得方厌之想让自己当全职贵妇,毕竟正常人很难对上疯子的脑回路。
芮芙很乐意这样。
一般女性为了家庭辞掉工作确实冒着很大的风险,但她现在都成亿万富翁了,再想着工作是不是有点太把自己当牛马了?
芮芙也没什么人生目标要实现,上辈子卷够了,芮芙就想躺平享受。
她承认自己一开始嫌弃娇妻系统是声音有点大了,当娇妻有啥不好的,可以把帅老公当猫吸,这只大猫又乖又粘人,还会爆金币,芮芙只想亲死他。
当然,方厌之还是那个方厌之,情绪敏感,甚至算得上喜怒无常,需要读空气,还要满足他的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小癖好。
甚至因为爱她,对她交付了信任,也不屑在她面前伪装了,脾气比一开始还要古怪一些。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去外面社交打拼就不需要花心思和人打交道了?等着甩锅的同事、瞎指挥还要卡全勤、卡绩效的领导、996加班的公司、甚至楼下要把老家初中毕业的侄子介绍相亲的大妈,这些难道不糟心吗?
方厌之也不是没有让人小脑萎缩的时候,理所当然要看她所有社交账号,控制她的一切社交,她手机上甚至有定位器……
这些行为确实很没有边界感,也很让人生气,可一个能把金条当巧克力,码满一整箱送你的男人能对你坏到哪儿去?
退一万步说,方厌之那张脸总还是赏心悦目,无懈可击的,和他吵架,吵着吵着自己都不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