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郎虽文弱,可到底年少气盛,撑着难受喊完,本以为能出一口气。
可万万没想到,他下一息,就听清楚了原本哄闹的人群骤然安静,鸦雀无声。
在场之人,慢慢,慢慢转过头,纷纷瞪着一张张颇为古怪的脸,看向他。
那一瞬,五郎便知道,自己犯了大错。
若是放在从前,百姓有难,自然会去击鼓鸣冤。
但现下,是个尸体比活人还值钱的年月。
不但县令能说夺走旁人家财就夺走旁人家财。
上行下效,他平日里出门采买时,还经常能听到那个官差衙役将面目全非的流民尸体扔到某富户的门前,而后在富户出门之时突然出现,‘正巧’抓住‘出门抛尸’的富户家眷。
来者到底是官,且若是富庶之家,内里多少有些腌臜事,富户多半不会多生事端,只得捏着鼻子将事认下,出一笔银钱平下此事......
如此一来,尸体自然比活人更贵。
毕竟活人活着才能干多少活计?
可人一死,那可全凭披着人皮的畜生一张嘴定夺。
试问,连安心待在家中的人,都难以逃脱上门的勒索,那要是进了衙门,能有几层皮脱?
五郎的脸白了又白,强打精神,勉强开口道:
“那你在珍果坊前嚎哭算什么事?你怕不是因为想栽赃,借着众人之口,助长珍果坊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