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儿郎也是人,是人,就要有家。
军营之中,戚弘毅决意要为项人尔与李诗诗二人办一场婚礼。
自周勐接令为项人尔李诗诗二人筹备婚礼,便非要拿出一堆红色和绿色的纸张,分给项人尔与李诗诗,让他二人立刻写“文定”,权作定婚。
且要求三日之内,李诗诗须搬出军营,另谋他处居住,不得与项人尔相见。
旁人都说军中婚礼,一切从简便可。
周勐却是个一根筋的实在人,只说婚礼是一辈子的大事,若依着老人家的旧制,须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方可,如今只是互换文定,已然从简了。
又说他老家中逢着夫妻不和,女方只消说一句“我有红绿书纸”,管教男方服服贴贴。虽说咱监军定不会负了李姑娘,但两人既定终身,便是生死荣辱与共,岂可儿戏?
尽管条件不足,却要尽量按规矩办事,才显得庄重。
既如此,便只好由周勐全权安排。
项人尔挥毫提笔,在纸上写道:
竹马配青梅,两小无猜疑。
檐下共读书,欢娱在一夕。
一旦负家仇,相去从此辞。
从军万里行,渺渺无归期。
长夜长相思,望北泪泫泣。